8月10日,在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康县政府委托,康县环保局局长冯东升作《关于2017年度康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报告》。 冯东升在报告中指出,去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为抓手,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严格环境执法,以整改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深入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城市空气质量浓度平均值和各季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状况均达到了Ⅲ类水质。 对下一步的工作,冯东升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2018年度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员在结合前期环保工作视察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该《报告》对去年的工作回顾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到位,对今后的打算目标明确、措施过硬、效果可期,并从加强环保宣传、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协调联动、打好环保攻坚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对《报告》及决议进行了表决,全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杜登芳在讲话中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进一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依法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监管水平,为建设天更蓝、水更碧、环境更美丽的康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