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8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庆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徐延文参加检查。 4月15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先遣人员抵达庆阳市,随后赴西峰区、合水县、镇原县开展现场抽查工作。16日下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马平带队先后赴西峰区、庆城县现场检查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流域水环境治理、石油化工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期间,执法检查组就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还开展了问卷调查。18日上午,召开了汇报会,庆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庆阳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工作情况,省、市、县、乡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马平主任作了讲话。 马平指出,近年来,庆阳市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治理水污染,净化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在庆阳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 马平强调,虽然庆阳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根据国家和全省2019年一季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庆阳市共有2个国考(蒲河马头坡、马莲河宁县桥头)和3个省考断面(蒲河姚新庄、蒲河巴家咀水库、四郎河罗川)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超标固然有气候、季节等因素的影响,但是也充分暴露了庆阳市在流域综合监管和治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庆阳市政府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化,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全面完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清醒看到庆阳水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务实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要紧紧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着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石油、煤矿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推动重点镇和流域沿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法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政府法定职责,支持人民群众和社会个方面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最后要强化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各级人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加大法律监督和执法监督,落实法定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要通过检查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强化刚性约束,把各项法律制度变为实际行动,把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筑牢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积极主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为水污染防治建言献策。 会议结束后,徐延文副厅长随执法检查组赴平凉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之后还将赴兰州市进行检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