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荃湾新村街的连锁蔬菜店「家农蔬果批发专门店」和河背街的「安记自家农场猪」,因在店铺门前持续使用扬声器播放叫卖录音,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烦扰,九月十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因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定罪,共判罚款10,500元。营运「家农蔬果批发专门店」的董事因其辖下店铺屡次违规亦被判罪成,须负上个人刑事责任,被判罚款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自去年起不断接获市民投诉,指荃湾新村街及河背街一带的连锁蔬菜店铺及猪肉店持续以扬声器大声播放叫卖录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环保署多次进行巡查执法行动,于今年三月及四月分别查获涉案蔬菜店及猪肉店的扬声器发出过量噪音构成烦扰,遂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涉案店铺。另外,涉案连锁蔬菜店辖下分别位于荃湾、元朗、大埔、筲箕湾及油麻地的六间分店,自去年九月至今已先后共十二次因持续使用扬声器播放叫卖录音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烦扰,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定罪,其董事亦因同类案件第二次被判罪成。 发言人提醒零售店铺与商贩负责人,为招徕顾客而播放宣传录音,必须尽量将声量限于店铺内,不可对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烦扰,否则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处罚款一万元。 而屡次违规的店铺经营者,一经法庭定罪,亦须负上个人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