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香港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从分类到回收 台湾废物政策人人赞好?

来源:香港01 作者:林嘉淇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8 15:36:58

香港浸会大学生物系教授黄焕忠经常说到台湾—“在补助回收业界,可参考台湾⋯⋯”、“好像台湾般做强制分类法例⋯⋯”连访问所及的环团、回收商以至关注环保的市民,不时会听他们提到台湾多年的“绿色”进程以及对环保的重视,而这些,都一一体现在它成熟的垃圾管理政策。

台湾的环保政策囊括源头减废、回收及分类,从法例强制规定以至于提供减废、回收的经济诱因,让市民更愿意投入地方的环保工程。台湾垃圾处理政策以“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两方面为主轴,达到“资源循环零废弃”。

建立“零废弃社会”

然而,台湾的回收政策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台湾在1984年的废物处理政策是以“掩埋为主”,即以堆填为主,与今日香港的情况相若。及后待焚化炉技术成熟,由“掩埋为主”过渡至1991年的“焚化为主、掩埋为辅”,再到2003年提出的《垃圾处理方案之检讨与展望》,提出建立“零废弃社会”的目标。

台湾1997年推行资源“四合一回收”概念,当中的“四”是指市民、地方政府清洁队、回收商、回收基金等四大主体,第一步是市民分类好自家的垃圾,由地方政府清洁队收集并变卖给回收商,回收基金补贴、扶助回收产业,环环相扣,建立完整的回收网络,推动整套回收系统的发展。

1541663176920316.jpg

台湾垃圾处理政策以“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两方面为主轴,达到“资源循环零废弃”。(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另外,台湾于2006年将“垃圾强制分类计划”正式推行至全台湾所有县市,强制规定市民必须将垃圾分为三大类:“资源回收物”、“厨余”及“一般垃圾”。台湾县市的环保局会定期抽查,如发现有市民分类做得不妥当,将会退回垃圾并罚款1,200至6,000元新台币(即300至1,520港元)。强制垃圾分类配合“垃圾不落地”政策,垃圾车、资源回收车会按时到达家家户户收集垃圾,以免出现垃圾只经分类不经处理的局面。

1541663193752751.jpg

台湾于2006年推行“垃圾强制分类计划”,强制规定市民必须将垃圾分为三大类。(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反观香港,三色桶回收教育已推行多年,但只要在街上随意找一个回收桶看看,均会看到三色桶内明明是啡塑料瓶的搀杂了一次性餐具或发泡胶,明明是蓝废纸的搀了塑料袋,分类情况绝不理想。而针对家居废物,又没有任何强制分类的措施,最后分类与否还是靠市民自发。

当分类出现问题,后面的回收工作也会连带增加成本。如同前文所言,回收商需要额外的人手资源去重新进行分拣工作,又或是需要多购置分拣机器,令到回收工作面临多一重困难。

1541663239884765.jpg

反观香港的三色回收筒里,塑料瓶丶废纸丶塑料完全不按“色”。(资料图片/陈嘉元摄)

台湾的废物处理,除了有法例明文禁止非法弃置废物的行为外,也提供经济诱因吸引民众、回收业界参与回收工作。

自己垃圾自己处理

在台湾,政府公布一份应回收废弃物品名单。假若相关人士(即制造业及入口商)需进口或生产相关物品,需按照其营业量,依特定比率向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下称基管会)缴交回收清除处理废物的费用,在台湾称之为“延伸制造者责任制”。

这笔费用最后会用在哪里呢?台湾的基管会每年有约70亿台币的收入,其中不少于80%会拨入信托基金,作为回收业界的补贴费用。让回收业界能在有充足资源的情况下,确保整个废物处理的工作是完整并有较好的质素;另外,亦能够让回收业界愿意以较高的回收价向民众及下游回收商收购废物,从而鼓励民众参与回收工作,并于下游回收业界——回收及处理厂——民众——政府四方面形成连结,持续维持回收业的发展。

1541663306261873.jpg

台湾的回收商可获得由政府收取废料生产者的金额,用以补贴回收业的发展。(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在当地,每人每日垃圾量由1998年的1.14公斤,即刚推动资源四合一回收计划首年,直到去年的0.36公斤,而回收率由1998年的5.86%升至去年的52.51%。去年5月,台湾立法院更三读通过《废弃物清理法》修正草案,订明工业废料必须优先在台湾境内处理或再利用,避免令有害的废料流入没有相当处理废料技术的第三世界国家。这次的修订,展现了台湾“自己垃圾自己处理”的决心,亦令台湾本土的回收业得益。

翻查去年的立法会文件,曾有议员提出仿效台湾补贴回收业的建议,然而,当时政府的回应是:“向个别回收商直接提供补贴,协助他们维持本属无利可图的业务,并非恰当的做法。”

1541663336760534.jpg

港府似乎无意直接以现金补贴回收业界。(资料图片/吴钟坤摄)

政府补充,若就可循环再造物料采用“按公吨支付”的补贴方式,便需要厘定价格基线及适当的补贴水平,“由于市况不断改变,加上收集和循环再造废物的成本会有变动,因此难以厘定补贴水平”。

如此看来,港府似乎无意跟随台湾、新加坡等地,直接以现金补贴回收业界。所谓的“难”并不在于厘定补贴水平,而是港府“坚定”认为政府出手干预市场并不恰当。不过,诚如黄焕忠所言,回收业亟需政府的扶助,废物处理政策关乎一个社会的持续发展,不能以“积极不干预”的态度去对待废物的问题。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Nicola)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