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1月1日表示,《2018年空气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今日起生效。该规例旨在分阶段收紧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法定废气排放标准,从而改善空气质素。《修订规例》详情如下: (一)要求属于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货车、汽油私家车、设计重量逾9公吨的巴士,以及设计重量不逾3.5公吨的小型巴士,须符合欧盟六期的排放标准; 发言人补充,为防止不再适宜于道路行驶的老旧道路车辆转作非道路用途,政府一贯政策是统一非道路车辆和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政府于2017年7月1日起分阶段把新登记道路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六期,《修订规例》收紧同种类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与道路车辆的最新排放标准看齐。 与欧盟五期型号相比,欧盟六期的重型柴油车辆可减少排放约80%的氮氧化物及50%的可吸入悬浮粒子,而欧盟六期的轻型柴油车辆则可减少排放约55%的氮氧化物。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