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我局“放管服”改革及环评审批下放事项的顺利承接工作,2018年5月4日,我局召开了“放管服”及环评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徐国忠同志主持,市局环评科、各县区、高新区环保部门主管领导和主管环评审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庆环发〔2018〕4号),决定将油田产能附属设施改造(新建、扩建项目除外)及管线隐患治理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环保部门。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环保厅近期出台的<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的通知》(黑环发〔2018〕52号)等文件。会议还就新下放的环评审批事项内容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及环评管理工作,做到“严、简、快、服、廉”。一是严格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要求和规范开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合法。建立“三线一单”环评约束机制,环评审批过程要特别关注项目选址及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对环评质量严格把关。二是简化审批流程。要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及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加快审批速度。提前介入,项目可研完成后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办理环评手续。四是热情周到服务。窗口单位要做到业务熟练,精准、专业、热情服务,告知项目单位审批流程,帮助项目单位研究解决环评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环境,促进项目早日落地。五是廉洁审批。不得为项目单位推荐环评机构,行政审批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格遵守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行为“十不准”守则。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