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7项问题提出“全省136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其中61个存在畜禽养殖,以及旅游餐饮、加油站、卫生院等生产生活设施,对水质安全带来隐患”整改问题。在落实该问题整改中,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落实整改任务,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区划工作,规范了水源。海林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清理工作,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进行了清理,解决了对饮用水水质安全带来隐患的问题。 据了解,对照《牡丹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中所列措施,我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区划工作,市、县(区)均进行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逐步规范水源。海林市开展了水源地专项清理工作,对城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江北采砂场实施搬迁,并对采砂场原址进行平整和绿化。我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公示,完成了整改目标任务。 海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项目经省发改委批复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2年3月26日成立了“海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项目建设事宜,特别是对项目区取缔采砂场问题做出了批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下一步,海林市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背水源地管理的所有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使保护区乃至海林市人民进一步提高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加入到保护母亲河、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列中来。同时,按照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对水源地取水头进行全面封闭,安装监控设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后期管护,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管理措施,让人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