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2018年黑龙江省“治污净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要求,全面清查阿什河、肇兰新河等污染较重支流沿岸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生活污水及垃圾清理等情况。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利用三年时间,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
2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2018年黑龙江省“治污净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要求,全面清查阿什河、肇兰新河等污染较重支流沿岸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生活污水及垃圾清理等情况。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利用三年时间,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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