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水利厅获悉,黑龙江省将加大全面建立湖长制推进力度,9月底前,省内有湖泊的市县乡三级必须出台湖长制工作方案,11月底前应在湖泊岸边显要位置竖立湖长公示牌。 按照要求,12月底前全省必须分级建立湖泊名录、分级设置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分级编制“一湖一策”方案、分级建立“一湖一档”。同时,还应完成省级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黑龙江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湖泊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湖长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修复等。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