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巴彦县检察院针对全县范围内生猪粪污随意排放问题,向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成功办理生猪养殖随意排污公益诉讼案件。 巴彦县是生猪养殖大县,长期以来,全县生猪养殖产生的粪污污染生活环境、污染生活用水等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巴彦县检察院开展“生猪养殖粪污治理”小专项公益诉讼工作,发现其中46个村屯不同程度地存在生猪养殖粪便随意排污现象,同时,确定了巴彦县龙庙镇等7个乡镇为这次“小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2018年6月15日,巴彦县检察院向龙庙镇等7个乡镇政府下发检察建议书7份,督促各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生猪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巴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政府部门支持配合下,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督促所辖乡镇规模以下养殖户及时处理生猪养殖粪污,截至目前,已清理生猪养殖粪污165平方米,并派专人不定期在所辖村屯内走访,督促养殖户及时将养殖粪污运输至田间施肥。同时,这些乡镇政府还建议辖区内的所有养殖户,有条件的购买粪污运输设施,进行粪污无害化运输;没有条件的养殖户可自行制作粪污运输设施,如带盖子的大铁桶,做到有粪污就清理,不随意堆放。各乡镇人民政府已经规划在村屯内建立粪污集中收集点进行过渡,待巴彦县政府建成粪污集中中心后再统一运输。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