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省推行河湖长制部署,牡丹江市河湖“清四乱”专项再升级,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河湖全覆盖。 目前,牡丹江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历时约两个月。县(市、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和水库“乱”的问题,逐河逐湖逐库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特别是对于排查出的“乱堆”问题,即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在堤身和护堤地上晒粮、存放物料等现象,随时发现随时除。 据介绍,“清四乱”是对各级河湖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的底线要求。县乡级党委政府、村两委和镜管委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和镜管委全面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清理整治任务。并按照《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黑河办字〔2019〕6号)要求,行动再升级,开展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以及全市水库的“清四乱”工作,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河湖全覆盖。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