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双鸭山市河湖长第四次会议召开,传达贯彻省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研究部署全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 市委书记、市河长宋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为双鸭山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河湖长制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落实省总河湖长令第1号令为契机,切实扛起管水治水责任,把江河湖泊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真正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把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河湖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深入实施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及水污染等焦点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清单,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开展好河湖“清四乱”、水污染防治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要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各县区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落实责任人,抽调熟悉业务、政策的人员组建专班开展工作;市级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县区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确保基层人员业务水平满足工作需要。要坚决打好地下水管理保护战役,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降低全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在用水总量中的比例,加强区域统筹,通过采取以工程措施引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推广水田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和水田退耕、休耕等办法,切实压减井灌水田面积降低取用地下水量,确保地下水资源安全。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各项任务落地生效。要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集中治理,确保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压实落靠责任,坚持“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河湖长作为所辖河道保护管理的“巡河、治河、管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把责任和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下去,形成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协同配合,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建立起高效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要从严督导问责,围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重点检查、问题督查,列出整改清单,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对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严肃批评和问责。 会议听取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 市级河长张云凯、张春姣、孙波、辛敏超、周彬、王长泰、董高峰、赵励军出席会议。 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及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建三江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