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4月28日至2019年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废中心和土壤与辐射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带队分三个组深入11个旗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对乌兰察布市辖区内所有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进行排查,同时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企业使用或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生产工艺;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转移联单等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各企业认真填报《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排查基本表》、《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表》、《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表》,为全市今后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此次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细致摸底,有利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