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扫黑除恶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自6月20日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保乱象专项行动,深入现场督办生态环境问题明显增多,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6下沉小组反馈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并结合各旗县区行业企业特点,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多次进行安排部署,确定6个方面19项具体整治内容,制定19项整治措施,成立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总指挥,市局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明确了各整治重点的牵头和配合科室、单位,并印发了整治乱象专项执法行动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协作联动、注重源头治理,将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调度督查力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排查力度,建立问题台账。 各旗县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迅速行动,重点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群众举报的483个案件,2016年以来12369平台受理的973件投诉举报案件、621件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1557件环境违法案件以及8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排查,确认疑似涉黑涉恶线索19件。经现场调查核实,有2件存在涉黑涉恶涉伞问题,其中1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1件正在移交中。 按照生态环境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确定的6个方面整治重点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项目乱建问题34个,违法排污问题16个,固体废物乱堆乱埋问题10个,“散乱污”工业企业治理问题10个,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问题14个,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48个和其他问题2个。针对上述133项问题建立生态环境系统行业乱象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治问题、牵头领导、责任人员、整治措施、完成时限。 三、严查重处管细,聚焦问题整改。 自6月18日至今,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完成257家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对9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445.593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76件,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4件(查封扣押7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量。同时,针对专项排查阶段建立的环境问题台账,按照“边查边治”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度,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自觉担负起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按照“专人抓、专人管、专人督促、件件落实、逐一销号”的原则,盯住不忘,抓住不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环境风险,努力实现环境安全稳定可控。 四、强化督查检查,加快问题解决。 为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专门成立6个检查组分赴12个旗县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通过采取查阅旗县区档案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旗县贯彻落实《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情况、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环境问题台账建立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等,进一步查找各旗县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中存在的问题线索。本次专项检查,6个检查组共抽查检查78份环评文件、146家企业、96份环境违法案卷和8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经核实,均不存在弄虚作假、涉黑涉恶问题。 加强环境问题持续整改,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检查小组对各旗县区前期乱象整治过程中建立的问题台账进行了抽查检查。重点查看各旗县是否按照“边查边治”要求,依法依规对列入环境问题台账的企业实施了严肃查处;是否督促企业对每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是否明确各项问题牵头领导、责任人员、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经过检查,发现列入市级环境问题台账内的133项问题已有65项问题完成了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已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并按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坚持以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保乱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定期调度和督办,切实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使整治成果制度化、整改落实长效化、严格执法常态化,确保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保乱象专项行动成果巩固提升。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提升全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提高企业自主管理和自证守法意识,市生态环境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广产污、治污设施用电全过程监管,对守法意识不强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生产设备、产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加装电流工况监控设备,实现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实时在线监管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精准打击。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