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局对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全口径清单、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和削减量,第三类企业的总量替代进行了初步核算。目前初步核算工作已经完成。为保障减排目标的完成,我局申报了9个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程,目前土壤环境与辐射管理科对减排工程实施月调度,跟进工程工作,确保减排工程按期完成。经过初步核算,在完成各项减排工程后,到2020年底前,全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能够实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的减排目标。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