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区环境空气监测网运行质量,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根据《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9年9月9日-9月28日对赤峰市9个区控环境质量自动站进行了例行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检查与档案检查,现场检查包括仪器日常维护效果检查、质控控制效果检查、站房基本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等;档案检查包括查询现场维护记录及旭诚系统工单查询等。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站房内温湿度计、站房Z字梯配备情况及运维人员上岗证持有情况。检查中发现,基本上所检查的9个区控自动站中均配备了温湿度计,但Z字梯建设除喀喇沁旗、敖汉旗、巴林左旗、克旗外均不规范。根据各站实际情况照细则进行了打分评比,并将结果上报至自治区中心站。 通过此次检查,不仅加强了第三方单位的运维能力,提高运维质量,而且培养提高了我站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确保了我市区控环境空气监测网平稳正常运行。(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