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性废物(源)送贮工作的通知》(内辐环站发〔2019〕15号)要求,为防止意外照射及丢失,避免辐射安全事故的发生,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会同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对赤峰市内蒙古拜仁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林西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煤业高级中学、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家涉源企业的12枚废弃闲置放射源进行了收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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