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宏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检视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存在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 姜宏指出,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既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重大政治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起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的重大责任,以治理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明显成效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姜宏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会议要求,认真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启动自查整改工作,认认真真地再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检视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拿出解决办法,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要严格按照《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要求,巩固提升综合治理一期工程18个治理项目,扎实推进二期工程13个治理项目,统筹推进环湖周边与主要入湖河流沿线生活污水处理厂10个再生水回用项目。要强化保障落实,各级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调度,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坚持人力、物力和财力向呼伦湖综合治理倾斜,全力保障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提升科研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学治理和管护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机制,继续做好向上请示汇报、舆论宣传引导和群众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切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市政府副市长任宇江、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旗市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