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2020年)》,呼伦贝尔市政府迅速转发《方案》至各旗市区政府,要求各旗市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 《方案》明确,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呼伦贝尔市重点整治呼伦湖周边的村庄,切实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基本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过的建制村的环境不断改善,已建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引导、示范和带动全市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方案》确定2018年—2020年全区重点整治建制村1109个,其中呼伦贝尔市50个,包括新巴尔虎左旗20个,新巴尔虎右旗3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