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促进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核发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科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 着重检查了印染企业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是否开展自行监测,以及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按排污许可证设置排污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