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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兰察布市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9-04 15:36: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进驻乌兰察布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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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兰察布市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9月3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乌兰察布市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周纯杰、副组长莫晓莲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乌兰察布市委书记、市长费东斌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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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纯杰讲话

周纯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挂在心上,走到哪就讲到哪,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希望内蒙古的同志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周纯杰指出,2019年6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形成督察合力。为落实督察规定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把情况查清查透,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既查不作为、慢作为,也查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要重拳打击生态环保治污中的“一刀切”行为;加强边督边改边公开,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面典型将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周纯杰强调,在统筹推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的大前提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重点督察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推动乌兰察布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乌兰察布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乌兰察布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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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书记费东斌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费东斌表示,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对我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次严格“健康体检”,也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督察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强的力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要把这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切实做到边整改、边提高。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梳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要按照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关于发展绿色经济的工作思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发展方式、发展理念转变,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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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莫晓莲就配合好环保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莫晓莲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服务“六稳”“六保”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社会监督做了表态。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20年9月3日-9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4-8328173,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A20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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