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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30 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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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上午,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在鄂尔多斯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暨12369应急指挥中心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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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王郝乐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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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苏雅拉图发布全市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牵头抓总,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月对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调度和打分排名,及时采取现场督查、通报约谈等相关措施推进工作。全年计划实施235项污染防治任务,开工228项,截至目前完工99项;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的7个流域断面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达85.7%。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

一是狠抓流域断面水质改善。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开展了国家、自治区、市级等39个流域断面、16个地表湖库的水质监测工作,搭建水环境监测网络,并通过按月的考核倒逼各旗区落实水质改善的主体责任。完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龙王沟和乌兰木伦河断面水质持续劣五类的整改销号工作,目前水质稳定在地表水三类以上,实现了水质的跃升;开展了“十四五”流域考核断面的现场调研和目标确定工作;完成了都斯图河和乌兰木伦河水质本底值超标论证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市工业企业入河排放口数量和排放口类型,全市33处入河排污口,目前取缔10处。二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施行,全市所有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批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8个水源地已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三是高位推动煤化工高盐水分盐结晶工作。全市32家煤化工企业,18家建成投运,其中14家正在序时推进。四是强化各类污水处理厂监管。督促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动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源头管控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五是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控制在了3.0817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了0.288万吨,同比2010年净减化学需氧量1038吨、氨氮155吨。完成了28个行业500余家企业许可证涉水数据的审核工作。六是做好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牵头编制了《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如期完成了《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七是创新性的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考核补偿办法(试行)》的编制工作,并通过鄂尔多斯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下发实施,为建立流域长效生态保护机制奠定了基础。八是协同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作为鄂尔多斯市河长办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专项巡河,解决问题。

2021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黄河干支流综合治理。开展水功能区和“十四五”国家考核重点流域断面监测点整合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的摸底调查和综合整治,出台全市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和整治销号方案,推进达电废水零排放工程,分类别开展入黄排放口的取缔、整治工作。另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适时出台制定鄂尔多斯市入河湖排污口审批、设置实施方案。二是持续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开展乌兰木伦河、十大孔兑、黄甫川、孤山川等黄河支流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紧盯神东公司煤矿矿井水及乌兰木伦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源头提标改造工程和京东方废水深度处理工作。三是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重点推进实施东胜区赛台吉、油坊渠、敖包图水库,准格尔旗塔哈拉川,伊金霍洛旗的东、西红海子等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四是实施城市生态水系工程。结合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完成伊旗、乌审旗等镇区环城水系工程。五是全力推进高盐水晾晒池高盐废水回抽处理工作,逐步转变现有晾晒池转变使用功能为事故应急池。六是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推进东胜区北郊、万利、南郊、罕台,乌兰镇、沙圪堵镇、树林召镇、蒙西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达标改造工程,杜绝长期超标现象发生,逐步推广安装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溯源监测设施。七是提高水源地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应急专家库,强化应急监测能力,修订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本底值超标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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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存良通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

“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自2018年3月起开展以来,已成为鄂尔多斯市推动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的有力抓手和保护鄂尔多斯绿水青山的一把“利剑”。在过去两年的行动中,鄂尔多斯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77家次,有效的督促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两年中,“雷霆斩污”行动市、旗两级环境监察队伍牢记自身的使命和担当, 面对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污染事件,敢于“亮剑”,以雷霆之势迅速行动,用利剑之锋斩断污染,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得到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为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过去两年行动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保障地区环境质量和安全,按照鄂尔多斯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于3月30日全面启动。

2020年的“雷霆斩污”行动继续扩大检查范围,在持续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之上,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落实情况、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情况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查情况等列入检查范围,将检查范围由2019年的八个方面60多项具体项目扩大到十一个方面80多项,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2020年的行动继续将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年行动的重中之重,将其贯穿于全年行动的各个阶段之中,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时期的特殊情况,行动还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的检查也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

在第一阶段的行动中,四个现场检查组共计检查企业(单位)468家次,截至10月底,所发现的环境问题中已有92.92%都已完成了整改。

第二阶段的行动中各现场检查组共计检查企业(单位)515家次,截至10月底,所发现的环境问题中已有88.32%都已完成了整改。

在第三阶段的行动中,鄂尔多斯市迎来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个“雷霆斩污”现场检查组就地转化为8个信访核查组,承担了督查期间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现场核实工作。9月2日到9月26日期间,各组承受着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共计完成了督察组转办的216个群众举报问题的现场核实工作,圆满的完成了组织交付的任务。

截至10月中旬,第三阶段的现场检查都已经结束。第三阶段中,共计检查企业225家,目前各现场检查组正在就第三阶段检查中所发现的环境问题向各旗区人民政府反馈,预计11月底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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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副局长斯日古楞介绍鄂托克前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经验。“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频频以妙言隽语生动阐释。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改革方面要先行先试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提出的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作为鄂尔多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改革重点任务推进,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于2016年9月完成了试点改革的全部研究成果,构建了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7116”工作格局,为鄂尔多斯市乃至整个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于2018年开始着手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旗创建相关工作,生态制度基本建立,生态指标持续向优发展,生态生活水平实现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且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十三五”期间,毛乌素沙地重度和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628.2万亩,建设完成防护林体系438万亩,打造生态恢复区654万亩。2000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268 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由7%提高至23.9%,现辖4个镇中,敖勒召其镇荣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先进镇”,上海庙镇被评为“国家卫生镇”“自治区园林示范城镇”,昂素镇荣获“中国绿色名镇”荣誉称号。2017年鄂托克前旗获“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2020年9 月被成功列入“国家第四批生态文明示范旗”,生态环境部将于本月30日授牌。

主要做法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各项创建指标保持达标稳定。鄂托克前旗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激发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热情,积极推动全民参与。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要求,对已达标指标采取有力措施使之达到更高水平,对尚未达到国家级指标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达标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措施执行到位,确保逐年有新进展。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为契机,强力攻坚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打造美丽鄂前旗。严把环境准入关,严防高污染、限制类排放企业落户,实现全旗无“三高”,实现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PM2.5常年维持在22ug/m3。开展“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活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安全、道路硬化、村屯绿化美化等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良、宜居、和谐的生态环境。

三是强化环境整治,完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以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创建机制,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鄂托克前旗将始终贯彻习近平同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坚持以生态为本、保护优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一座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特色明显城市文化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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