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2017年呼伦贝尔市城市建成区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海政字[2017]527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禁燃区内现有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环保、发改、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 截止2018年6月11日,全市城市建成区(海拉尔区)原煤散烧量比2015年削减71%,原煤散烧削减量达到77608.8吨。具体情况为:城市建成区(海拉尔区)2016年棚改任务8008户已全部完成拆除,散煤削减量为28828.8吨;2017年棚改任务18012户,实际停烧散煤户数13550户,其中包括4485户已拆除平房和9065户未拆除但无住户平房,散煤削减量为48780吨;2018年棚改任务4000户,目前正在进行房屋征收工作中,未到拆除平房阶段。截止2018年5月30日,全市原煤散烧量比2015年削减52%,原煤散烧削减量达到176249吨。2015年我市城市建成区采暖期(当年9月20日至次年5月10日)二氧化硫及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2016年为6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2017年为4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我市原煤散烧总量、采暖期二氧化硫及细颗粒物浓度实现逐年下降。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建立长效机制,按月调度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对各旗市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市住建委将统筹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未完成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旗市区进行督办、调度。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