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起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 开展督察“回头看” 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 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 截止目前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已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5批共356件环境信访举报件 信访举报主要涉及 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方面 下面是内蒙古日报发布的5批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环境信访举报件情况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首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6月7日17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第一批群众举报件。 6月6日下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公开了举报方式,截至6月7日12时,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25件(来电举报25件,来信举报0件),其中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有效来电举报25件。当日24时前,自治区协调联络工作组转相关盟市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并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 从污染类型来看,信访举报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方面。 从区域分布来看,呼和浩特市7件,包头市6件,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各4件,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各1件。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第二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6月8日16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第二批群众举报件。6月7日12时至6月8日12时,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100件(来电举报72件,来信举报28件)。当日20时前,自治区协调联络工作组转相关盟市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并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 从污染类型来看,信访举报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生态等方面。 从区域分布来看,呼和浩特市19件,赤峰市18件,包头市16件,鄂尔多斯市10件,通辽市9件,锡林郭勒盟8件,乌海市5件,乌兰察布市5件,兴安盟4件,呼伦贝尔市3件,巴彦淖尔市2件,阿拉善盟1件。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第三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6月9日17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第三批群众举报件。6月8日12时至6月9日12时,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67件(来电举报65件,来信举报2件)。当日20时前,自治区协调联络工作组转相关盟市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并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 从污染类型来看,信访举报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生态等方面。 从区域分布来看,呼和浩特市20件,赤峰市9件,鄂尔多斯市8件,包头市7件,乌兰察布市5件,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各4件,兴安盟、乌海市各2件,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各1件。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第四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6月10日16:30,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转办第四批群众举报件。6月9日12时至6月10日12时,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79件(来电举报75件,来信举报4件)。当日20时前,自治区协调联络工作组转相关盟市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并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 从污染类型来看,信访举报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生态等方面。 从区域分布来看,呼和浩特市23件,赤峰市13件,包头市9件,巴彦淖尔市6件,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各5件,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各4件,兴安盟、乌海市各2件,阿拉善盟1件。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内蒙古自治区转办 第五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6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五批群众举报案件85件(电话举报78件,来信举报7件)。 按地市分:呼和浩特市31件,鄂尔多斯市12件,赤峰市9件,包头市7件,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各5件,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各4件,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各3件,兴安盟2件。按污染类型分析(部分举报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53件、水污染18件、噪声污染21件、土壤污染13件、生态污染23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2件。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6月6日—7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1—6960015,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58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