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按照“国土增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的生态扶贫部署,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生态脱贫工作。 一是依靠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实现增收。将25度以上坡耕地、非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项目,贫困户每退一亩耕地可享受国家补贴1200元(分5年3次发放兑现)。 二是通过护林员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收入,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实现脱贫。 三是参与林业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乌兰察布市政府出台了发展特色经济林实施方案,贫困人口通过土地流转、务工等方式参与经济林建设获取劳务收入。 四是参与工程建设劳务取酬增收。贫困人口通过参与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和地方区域绿化等工程建设,进行挖坑、植树等劳务作业可获取劳务收入,切实解决了贫困户的经济收入来源。截至目前,我市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使0.2万贫困户受益,聘用贫困人口护林员6699人,每人每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