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内蒙古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内蒙古举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巴彦淖尔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7 11:29:58

黄海燕: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杜俊峰先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赵世德先生,请他们介绍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杜俊峰先生作介绍。

杜俊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现在我就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

污染防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赢打好。

2018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关于水污染防治行计划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明确了全区2018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盟市、各相关部门。同时,为了切实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环保厅编制了《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以打好水环境质量改善、黑臭水体消除、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关键性”战役为抓手,将今后三年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达到国家要求。

二是不断强化水环境形势分析和通报预警。继续完善水环境形势月分析、月通报制度,按月调度各盟市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水质断面考核预警机制,对存在水质超标、恶化水体及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属地政府印发预警函或督办函。今年4月和7月,自治区环保厅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了2018第一季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分析预警调度视频会议和上半年水污染形势分析会议,对全区一季度和上半年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对一季度“好水”断面减少,“差水”断面增加的情况进行了重点通报。8月起,环保厅结合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每月对考核断面水质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到年底水质目标的可达性,为进一步采取防治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今年4月8日至2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国土、住建、农牧业、林业等部门组成了6个由副厅级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将各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为重点予以督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盟市政府,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5月起,自治区环保厅先后开展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3个专项督查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查组完成了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黑臭水体专项督查,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开展了3次自治区级黑臭水体专项督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7月17日至20日,我厅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开展了2018年度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今年8月以来,由分管厅长带队,已对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8个盟市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针对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与地方政府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2020年)》,通过深入开展以农村牧区污水集中收集、垃圾集中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牧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为做好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支撑。针对目前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推进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按照“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了2018-2020年各年度改造工作目标,并要求各盟市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真正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通过经济手段调节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水环境破坏者与受害者及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为加快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保障。目前《办法》已在征求各盟市意见基础上完成了修改完善工作,拟于近期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实施。

五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保障,《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初步摸清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以及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旗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目前,地表水型水源地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63个环境问题中62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98.41%,剩余的1个问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黄河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企业问题)将于近期完成整改。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进行调查。

六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针对部分园区处理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今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对2家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实施了限批,并责成相关盟市对辖区内6家工业园区进行了限批,全力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63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59个已按照要求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余4个工业园区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已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566个,禁养区面积59169.7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370个建制村中,已完成154个,正在施工198个,开工率达到95.1%。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先后开展3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形成了自治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并分别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截至目前,全区13段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11段,完成率84.6%。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8836个储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的55.6%。

1—10月份,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28个,比例为53.8%;劣V类水体断面3个,比例为5.8%,劣V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9%。考核的42个地级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1%。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和部署,针对全区水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打好河湖水质改善持久战、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饮用水安全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御战等关键性战役。在河湖水质改善方面,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不达标水体治理。督促各盟市对辖区内水质超标的断面制定或完善水体达标规划并加快实施,以黄河、辽河、松花江等流域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加大通报预警和督查督办力度,强化不达标水体专项整治,配合各有关盟市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以国家和自治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借鉴环保督察“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五步法”模式,加大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管理制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剩余2段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前完成国家治理任务并确保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加快推进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对供水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继续推进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全面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筑。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紧紧围绕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垃圾集中处置、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方面,以旗县为单位,以重点流域控制单元内的农村牧区为重点整治范围,指导和推动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黄海燕:感谢杜俊峰先生的情况介绍,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记者:目前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推进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作,出现的难度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赵世德: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作是全国范围内推进难度普遍较大的工作,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渗改造工作需大量资金,据了解,更新一个单层地下油罐大约需资金20万元,而规模最小的加油站(三级站)地下储罐数量也为2-3个,加之近几年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地下储罐防渗改造等工程的相继实施,企业近几年内环保资金投入增长较大,国家和自治区也尚未建立补贴或奖励机制,企业积极性不高,使改造工作较难推进。二是改造施工期较长,加油站防渗改造均为旧站硬件提升改造施工,需要将罐区挖开实施改造。改造一个加油站地下油罐的工期约为50天。而我区地处北方地区,由于气候原因,每年只有6个月左右时间可以施工。同时,因全国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量大,双层罐及管线供不应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工作进度。三是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所属加油站在自治区占比较大,地下储罐数量较多,但受国企“总部经济”等因素制约,地方改造项目需经总部核准,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审批时间较长,间接导致全区改造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中心记者:请问,在《内蒙古自治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中,明确了哪些重点措施和工作目标?

赵世德:为加快全区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度,《推进方案》主要提出了5项重点措施。一是加强防渗改造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盟市环保、消防、安监、商务等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施工时间及完成时限,做好改造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二是明确了加油站业主单位防渗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业主单位切实履行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防渗改造方式,并明确了改造过程中注意事项及需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三是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要求各加油业主单位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后,将相关证明文件和档案材料报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并做到“一站一档”。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工作的加油站,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罚款,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经验许可证》,商务部门不予通过年检。五是建立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改造工作。

《推进方案》按照“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出了“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2018年底前,各盟市要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量的60%以上;2019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量的90%以上;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工作目标。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此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排查的整体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杜俊峰:此次排查工作是在环保部、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环保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要求,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自治区环保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的专项排查工作组,牵头推进全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各盟市高度重视专项排查工作,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旗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经排查,全区共有13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5个,湖库型8个),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其他6个盟市不存在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

排查中发现,13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中,有7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餐饮服务、渔业养殖、与供水无关建设项目等不符合保护区管理要求的问题,均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地表水型水源地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63个环境问题,6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完成率为98.41%。未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黄河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企业的问题,为此,巴彦淖尔市开展了黄河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目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黄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巴彦淖尔市政府已将《关于调整临河区黄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请示》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10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请示批转至环保厅,我们已起草完成审核意见,正在按要求征求水利厅等相关部门意见,近日可将审查意见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北方新报记者:“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及主要工程进展情况如何?

杜俊峰:“一湖两海”是我区境内水域面积较大、具有较强生态环境功能的重点湖泊,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一直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以来也十分重视“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刚来内蒙古时实地调研的第一站就是呼伦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赴“一湖两海”开展调研、督导,研究解决“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逐一对标督察组整改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分管副主席先后赴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听取了相关盟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进一步做好“一湖两海”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自治区发改委建立了“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现场督导等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盟市和厅局召开联席会议,每月对“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自治区环保厅重点围绕流域范围内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情况等对“一湖两海”所在盟市开展了专项督查。自治区水利厅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湖长制工作,对“一湖两海”开展督导和督查。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自治区发改、环保、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均建立了“一湖两海”重点项目进展调度机制,督促盟市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呼伦湖一期工程18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呼伦贝尔市已编制完成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正在按照自治区相关厅局意见修改完善。《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96个项目中已建成19个,在建25项,其他项目因涉及规划调整,暂未开工,后续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可能进行删减、合并、保留等。《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中关注度较高的2项工业节水工程中,岱海电厂1#、2#机组水冷改空冷项目正在进行风机安装,预计年底前完成技改,4台机组冷却水排口已全部关闭;岱海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于8月24日全线贯通,处理后中水全部用于岱海电厂。目前,岱海电厂已实现不从岱海取水、不向岱海排水。

三是积极开展“一湖两海”治理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针对今年6月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一湖两海”在治理规划编制、治理项目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呼伦贝尔、巴彦淖尔和乌兰察布三市积极开展“一湖两海”治理规划(方案)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方案)实施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为进一步做好“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三市结合规划(方案)实施效果及项目进展情况,采取“保留、优化、合并及新增”的方式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优化,提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整治目标,切实提高规划(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自治区环保厅在推进“一湖两海”治理工作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不断提高“一湖两海”水质监测能力。按照“实现快速应急响应,常规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因子分析和系统观测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并组织实施了《呼伦湖流域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乌梁素海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岱海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累计安排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提高呼伦湖流域监测能力,将流域内水质监测点位由4个增加至10个,同时建设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00余万元用于提高乌梁素海流域监测能力,分二期实施了乌梁素海水环境监测站点建设工程,新增在线监测点位20个。累计安排资金980万元建立岱海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弓坝河干流及岱海电厂排口分别布设固定站,在湖区布设2个浮标站。通过不断完善“一湖两海”水质监测体系,基本实现将流域内所有污染源全部纳入监测监控范围,实时掌握湖泊水质动态变化,为下一步综合采取各项整治措施及突发情况应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是切实加大“一湖两海”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我厅累计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68亿元,用于支持“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占三年下达专项资金总数的42.5%。积极指导呼伦贝尔、巴彦淖尔和乌兰察布市开展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工作,争取将更多“一湖两海”治理项目纳入储备库,获得更多专项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已有86个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审核并入库(呼伦湖32个、乌梁素海41个、岱海13个),项目规划总投资51.05亿元(呼伦湖15.29亿元、乌梁素海31.11亿元、岱海4.65亿元)。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通知》(内环办〔2018〕355号),拟参照生态环境部模式建立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明确提出对“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盟市积极上报相关治理项目。

三是着力强化“一湖两海”执法监督检查。近年来,自治区环保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赴“一湖两海”开展调研、专项检查、督查,实地了解“一湖两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予以督办。自治区环保厅相关处室、环监局及各督查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对“一湖两海”及周边环境问题开展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尽快整改。

四是强化“一湖两海”综合整治科技支撑。配合相关盟市政府委托中国环科院、环境规划院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研究,提出更加合理的治理目标和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为进一步做好“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监测数据显示,经过近几年“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相继实施,重点湖泊水质均有所好转,富营养指数均已保持在轻度富营养水平,其中乌梁素海水质已由2012的劣V类稳定为V类,今年1-10月份水质已达IV类。呼伦湖、岱海水质虽仍为劣V类,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重点水质评价指标较2012年均有所下降。呼伦湖的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三项指标和岱海的岱海高锰酸盐指数由2012年的劣V类提高至V类。

黄海燕: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需要了解的内容,请在会后与自治区环保厅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Wendy)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