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0日期间,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乌审旗、伊金霍洛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苏雅拉图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乌审旗、伊金霍洛旗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企业、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等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的方式对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各水源地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矿井水深度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且与工作人员深入交流,了解详细的水质监测数据。 实地检查后,检查组分别与乌审旗和伊金霍洛旗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两个旗政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有关工作做了详细汇报。听取汇报后,执法检查组一行客观的评价了乌审旗、伊金霍洛旗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 此次执法检查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并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自查工作,旨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环境保护制度,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进而推动打好整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