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8月30日,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524人次,检查企业932家次,通过媒体曝光24家企业污染环境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分3个专项行动小组对全市101家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排污状况进行突击检查和夜查。同时,对宁夏宏胜达冶金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规范化治理中期检查,对企业环评审批及落实情况、方案制定情况、污染治理和整改进度、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市环境监察支队检查企业135家次,共发现15家企业存在问题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3家违法企业下达立案处罚决定书,其中石嘴山市信长宏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大武口区检查企业144家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6份,办理投诉11件。惠农区检查企业132家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8份,办理投诉4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现场依法查封9辆作业铲车、7辆运输车辆、1辆叉车、3台砂石筛选机、1套破碎机、2台配电柜、1台柴油发电机,对石嘴山市众信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立案处罚。平罗县检查企业359家次,52家企业已上报开展污染治理外包工程自查表。崇岗煤炭集中区实行动态管理企业104家,目前已查封38家企业配电设施,25家企业已按要求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强行拆除6家违法企业,对1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督促22家企业加快整改。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