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转办群众投诉问题整改,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反弹,确保各项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自5月中旬开始,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利用半个多月的时间对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和2次督察群众信访投诉转办件整改情况开展了后督查。 督查发现,大多数县(区)、责任单位都按照要求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认真进行了整改,截止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1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项,5项正在积极推进,转办的147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完成整改139件,8件正在持续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6项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0项,26项正在有序推进,转办的38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整改完成34件,4件正在持续推进。督查发现,沙坡头区迎水镇鸣沙村4家养猪场全部进行了拆除取缔,附近居民反响较好;中宁县鸣沙镇雍天河机砖厂清理整治比较彻底,现场种植了苜蓿并安装了喷灌设施。但督查还发现,个别企业和砂石料厂不同程度存在物料未遮盖,洒水不及时,扬尘污染等问题。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现场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了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于快到整改时限的整改任务,向责任单位下发了提醒函,提醒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提前收集准备验收销号资料,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顺利销号。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将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件整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检查巡查的频次,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反弹。 下一步,中卫市将继续紧盯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问题整改不放松,尤其是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督促各责任单位扎实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整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