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区市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从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着力治理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分局、科(室)、队、站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会议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对本部门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情况开展自查,重点自查行业乱象、市场主体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情况和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局、科(室)、队、站要及时向局专治办报送有关情况,局专治办每周五上午12时前向市专治办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治办报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