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2日,为进一步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有效保证对全区地表水水质状况的全面实时掌握,助力水环境综合整治,夯实水环境监测基础,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全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期)项目开展整体验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强小媛出席验收会议并进行督导。 验收组由环境自动监测、建筑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领域的7名专家组成,通过现场勘察质询和查阅项目档案的方式双管齐下、分组进行,保证项目验收的严谨高效。现场勘查中验收组抽取三处自动监测站点,实地查看站房建设及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在验收汇报会上,会议听取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项目建设和验收情况的介绍,建设方、承建方、项目监理、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单位也汇报了各自负责的项目有关情况。 全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期)项目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主要入黄排水沟跨市(县、市、区)行政区交界及入黄口适宜地段建设2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自2019年春开始建设以来,克服建设站房数量多、施工难度大,工程任务繁重、产权纠纷复杂、疫情工期延后等多重影响,稳扎稳打、求实求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于2021年6月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监测数据联网传输,并推动落实初步验收提出的整改事项。 验收组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阅、质询和答疑,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认为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政府招标采购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组对项目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站房及附属设施安全、设备运行安全等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水站连续稳定运行;二是做好合同约定的水站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