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银川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贺兰县纪委对10名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问责。 立岗镇立岗村污水处理站一直未正常运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第五排水沟;习岗镇新胜村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因外部电网建设未配套一直未投入使用,致使新胜小康村生活污水直排银新干沟,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该县纪委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梁晓燕、立岗镇原武装部长谢立军2人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察委给予习岗镇副镇长王兴华记过处分。 该县住建局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中对建筑工地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县城内2处建筑工地仍有扬尘,造成周边大气污染严重。县纪委分别给予县住建局局长岳建平、副局长张孝平、质监站站长刘刚等3人诫勉的问责处理。 2018年5月25日,银川市第28期电视问政曝光了“贺兰县黎明村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从事对区域潜水水质产生污染的大型养殖活动”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制止整改,水源地保护履职缺位。县纪委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局长宋健、副局长陈伏贵,习岗镇副镇长王兴华等3人诫勉的问责处理。 该县交通局在优化公交线路及公交车辆调研等工作时,进展缓慢且不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严重影响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县纪委给予县交通局局长孙富忠诫勉的问责处理。(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