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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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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8年以来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8 16:24:22

11月27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政府环境保护专项报告,并开展环保专题询问。为了做好此次专题询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宁夏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从5月初至10月底,走遍全区31个工业园区100多个工厂一线、矿山企业,第一次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实地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情况,并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环境保护专题询问的问题和建议。

1至10月宁夏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2018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报告。

环境状况

前十月环境质量指标向好

空气

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7.6%

高于国家考核目标11.1个百分点

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10.6个百分点

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3.2%

PM10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

黄河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0.0%

好于国家考核目标6.7个百分点

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水源地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地下水极差比例为0

全区共接报各类环境突发事件25起,除盐池县石子沟石油泄漏为大突发环境事件外,其他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因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引发。

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超额完成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逐一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实行省级领导包抓“全覆盖”。

●截至10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41项,基本完成整改25项,正在整改落实16项;“回头看”期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转办群众投诉件1339件,已办结1311件,办结率98%,追责问责212人次。

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方面:

●组织实施污染治理项目1151个,总投资达138.73亿元。截至目前,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30.31亿元。

●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建成投用。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火电钢铁等行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前两年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严格建筑施工工地、矿采区、道路扬尘治理与管控,压实秸秆焚烧污染管控责任,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平均达到64%,各地均出台重型车辆绕城方案。

●全区共淘汰燃煤锅炉331台,完成210台淘汰任务,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292台,淘汰老旧车18523辆。

●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实施黄河干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一河两湖”综合治理,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工程建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8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建成投运人工湿地工程,11条黑臭水体已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葫芦河、渝河、茹河水质均达到了Ⅲ类,清水河、沙湖水质稳定达到IV类。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方面: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首批通过国家审核,及时向社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红线面积占国土总面积24.76%。

●全区连续两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排查人类活动点位2616处,保留和完成整治2556处,正在整治60处。

●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9处人类活动点位全部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国家充分肯定,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

●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台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完成拆卸。

●六盘山保护区10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组织开展大气、水、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0月底,全区共实施行政处罚891起、处罚金额1.12亿元,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0起。

存在的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部分整改任务进展较慢。2018年需完成整改的10项任务,还有4项未达到时序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对自治区交办任务落实较慢,“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污染源管控等难点工作进展不平衡。

●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压力仍较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冬春季供暖期间是大气污染防控难点,水源地达标率仍有一定差距,黄河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清水河、星海湖水质还不稳定,环境质量存在反弹的可能等。

专题询问涉及哪些重点问题?

专题询问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们代表全区群众发声,聚焦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记者将其中的重点问题梳理如下——

各级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如何?

姚文明委员提问:自治区政府每年与五市政府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各地也都层层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请问,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马顺清回答:自治区党政领导多次研究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现场督查督办贺兰山、罗山、黄河、沙湖等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工作。自治区实行所有在职省级领导包抓整改机制。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本系统、本地区环保责任落实。今年3月21日,2018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现场交办会下达了2018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和1151个治理项目的资金安排计划,与五市、宁东基地及区直15个部门签订了责任状。

2018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环保专项资金30.31亿元,较2017年的8.32亿元增长了264%,创历史新高,有力促进了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推进。同时,自治区政府组成五个督查检查组,先后3次对全区环保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结束后及时召开督查推进会,推动任务落实。每月对五市、宁东基地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调度并排名,压实各地环保责任,督促工作落实。

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宁夏回族自治区怎样做?

沙新委员提问: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环境质量考核不合格,2017年被国家原环保部约谈和扣减资金。今年是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国家考核的关键之年。请问,目前考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柏森回答:2015年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的全流域系统治理理念,以黄河干支流、重点湖泊、重点入黄排水沟等为重点,清欠账、补短板,全区3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完成13条城市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截至目前,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0%,好于国家73.3%的考核目标,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全面达到国家水环境质量考核要求。

沙新委员追问:黄河是宁夏的母亲河,坚决杜绝污染黄河行为,让母亲河永远健康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作出的重要指示。请问,围绕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有那些重点难点?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对策和措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柏森回答:虽然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点难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全区可利用水资源量41.5亿立方米,人均615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二是部分考核指标尚未稳定达标。2018年1-10月,沙湖水质未能达到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水质,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达到国家72.7%的考核要求。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尤其是水体需要进行工程治理,资金缺口仍很大。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盯住“一个目标”、实施“三大专项行动”、突出“八大重点”。一个目标,即完成国家与自治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3.3%、劣Ⅴ类水体为零的目标。三大专项行动,即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八大重点,即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力争2019年沙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湖、水库、排水沟排污口整治;提前谋划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贺兰山治理进展如何?

李强代表提问:贺兰山由于矿产资源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去年5月,自治区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实施综合整治,全面打响了贺兰山生态保卫战。请问,目前治理进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李晓龙回答:2017年,贺兰山生态保卫战打响后,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举全力配合相关单位扎实开展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是因矿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矿业权退出工作,依法依规向矿山企业退还采矿权价款1.07亿元,完成注销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20家采矿许可证。二是严格执法,着力查处保护区内偷运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抽调执法监察系统业务骨干进驻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持续开展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严厉查处打击偷采盗运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督导,全力推进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从速从快审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依法依规为矿山企业预先提取保证金5823万元,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全力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累计恢复治理面积4.78万亩。

通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显著成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给予充分肯定。但从实践来看,仍有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比如,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还有一些简单粗加工企业、露天矿产资源开采点,给贺兰山整体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偷采盗运矿产资源现象时有发生,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执法难度较大,仍需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持续巩固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具体举措包括:今后自然保护区内一律不再设立矿业权;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保护区内执法巡查工作,坚决遏制偷采盗运矿产资源行为;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支持,实施贺兰山整体生态修复,配合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生态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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