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由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举办的“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在陕西师范大学御锦城小学启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科普宣传,让学生们认识鸟类、热爱鸟类、保护鸟类。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身边的亲朋好友,让更多人参与到爱鸟护鸟的行列中来。 活动仪式上,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向御锦城小学捐赠《秦岭野生百鸟图》《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手册》《观鸟手册》等野生动植物保护书籍及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学生代表唐乐天骄宣读《爱鸟护鸟倡议书》,鸟类识别专家宁峰通过现场讲解和电视直播同步进行的方式,为全校2100余名师生授课,一起分享《鸟类的不凡》。在知识互动环节,学生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活跃,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悉,下一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将在全市大中小学校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 秦岭生态知识问答(二十一) 63.什么情况下可注销《人工繁育许可证》? 答:超出《人工繁育许可证》的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隐瞒、虚报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伪造、涂改、转让或倒卖《人工繁育许可证》的;非法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后在1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 64.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怎样处罚? 答: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