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宝鸡市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会上听取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辛元平表示,近年来,凤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抓住了重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河长制制度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研究、落实预防和治理水污染的对策措施;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持打击水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查重罚;要切实加强嘉陵江凤县流域及县域内小流域的治理工作;要从严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强化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切实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参加会议,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人大各委室主任、驻会专委、办公室副主任、委员等列席会议。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