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宏林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小平、孙红伟、刘文忠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拴民、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8月1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杨长亚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关论述摘要》上的批示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部分章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工作各方面。要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着眼全县工作大局和实际,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增强人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产业发展同向发力、紧扣民生关切同步推进,加强对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多倾听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始终坚持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努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