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秦岭反馈问题彻底整改。近期,凤县组成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按照市县《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自然资源局、县秦岭办等9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按镇为片区,对中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采矿、采石、采砂等破坏生态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组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整改资料、现场核查形式进行。检查组整改资料、现场核查问题进行登记,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凤县分局将检查问题进行梳理,对发现问题根据职责交由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排查、整改、查处”3个彻底的要求,进一步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凤县分局 陈晓育)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