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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杯”上的责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乔欣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4 09: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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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海北藏族自治州马匹寺水源地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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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第一再生水厂内用“再生水”试种植的水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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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玉树市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查看化验数据台账。

“水秀山青,水净景美,水者何也,万物之本质也”。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喝上干净水,安全水”自然成为群众对政府的期盼,是政府的工作重点,也是人大监督重点。良好的水环境无疑已是“绿色发展”的重要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青海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得如何?老百姓的朴素愿望是否得以实现?为回应社会关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4月15日至24日,就《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民和县、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西宁市、大通县、海晏县、西海镇以及玉树市,实地检查了(国控)省控断面、省污染源监控中心、部分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加油站、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垃圾填埋场、青海湖151、河道等单位和场所,听取了各地政府情况汇报,全面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与实施。

饮用水源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水污染防治要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检查组在检查西宁市第七饮用水水源地(黑泉水库)检查时指出。

2018年11月,省人民政府对黑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投资2.44亿元完成了黑泉水库周边三个村共503户整体搬迁,投资6600万元,实施黑泉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对毛刺沟、月牙台沟,寺堂沟等入库支流入库河道整治2.2公里,水库北岸修建高标准网围栏12公里,修缮南岸网围栏4公里,现已设置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界标5块,道路警示牌5块,水源保护区宣传牌16块,水源地保护区公告牌14块,警示宣传牌13块,库区北侧分段设施事故应急池6座,建设库区视频监控系统1套。

“我们关停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大通国家森林公园察汗河景区。同时投资574万元,在水库上下游设置危险化学品检查站,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彻底解决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黑泉水库水环境造成的隐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副县长龙锡洲介绍。

检查组指出,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饮用水源的保护应当始终摆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位”,一旦发现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等紧急情况,环保部门有权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污染物排放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水系断面监测:确保水质稳定

黄河流域湟水河海东民和桥站,是国家148个水质自动监测网系统的一个国控断面(青海省—甘肃省段),由国家统一运行管理,以第三方运行模式进行,监测数据与地方共享。

“这个站点位于黄河支流湟水河干流,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竣工,并全面建成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建筑面积70平方米。”该站点项目负责人李秋红告诉记者:“站点控制断面位于湟水干流青海省到甘肃省段,距离上游青海省海东市78公里,距离下游甘肃省兰州市118公里,湟水出省站配置了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铅、镉、砷、汞)分析仪、质控单元、留样器及流量监测系统,可实现对控制断面水质相关指标的实时自动检测,及时掌握断面水质状况,把握水质变化规律,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检查组指出,要加大对湟水干流上游周边汇入断面的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和管控,精准施策,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

自动化监测:科技助力环保

在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检查组检查了解了2017至2018年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情况)、19个国控断面、16个湟水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等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提问和互动交流。在现场大屏幕上可以看到全省重点生态区域的在线数据和画面。

检查组成员,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小宁介绍说:“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为准确掌握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现状,实现对企业排污情况的远程连续监控,使环境执法人员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提供了有力保障,环境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数据的一些变化和异常,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进行执法,纠正他们的违法行为,非常有效地解决了人员少的问题,这就是用科技的手段保障环境执法。”

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运行

目前,全省共有污水处理厂63座,其中56座为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湟源县污水处理厂试点项目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准IV类标准。

检查组实地查看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后指出,对全省所有污水处理企业来说,污水处理厂和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承担的水环境保护责任,相比其他企业更为直接、重要,各地政府应当做好水污染防治这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各地污水处理厂务必保证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净化处理作用,达到理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检查组还强调,还应大力提倡“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与生态建设项目”等环保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人才优势,通过创新治污方式,更好地为水污染防治以及整个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检查组指出,除此之外,各地政府对于“再生水”、“人工湿地”等等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将水资源进行再净化,再利用的做法也应该鼓励和支持。

农业面源污染:丝毫不容忽视

“全县共有48个‘农业残膜‘回收网点”,据互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王发中向检查组报告说,“每年春耕之前和秋收之后,我们以每公斤一元的价格回收农户用完的残膜,废膜,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避免了农户随意乱扔乱丢甚至乱烧,有效地解决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盛芳敏则表示,“除此之外,全县各地也都在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有机肥+绿色种植”循环农业模式,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事实证明,效果很显著。”

检查组指出,除了种植业,养殖业也是“防治重头”。大型养殖场禽畜粪便如不做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将对环境、尤其对水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因此,对于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务必加大力度,丝毫不容忽视。

重点工业企业:“以环保为己任”

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建有废水处理站两套,总的废水处理能力为15000m3/d,废水站主要处理残液处理工序所产生的酸性废水和生产工艺产生的其他废水。废水经原水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沙滤池等一系列反应处理净化后回收再利用,废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其余约40%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排放园区市政废水管网。

分别实地检查各地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后,检查组表示: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前提,大型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要肩负起环保使命,只有做好了环保工作,企业发展才能可持续、更壮大。

河湖长制:坚持“钉钉子”精神

地处“三江之源”的玉树藏族自治州,完成了州、县(市)、乡(镇)、村(寺)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玉树州河湖长制11项制度,并在重点河段分界处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245块,使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每座水库的管护责任都可追溯到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州共有河长569名,湖长262名,河湖保洁员2176名,截至今年年初,全州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达13228次,促使全州河湖长管理工作常态化。

检查组指出,玉树的生态地位十分特殊且重要,河湖长制,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新探索,使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管理方法更加具体、管理机制更加有效。全省各地应当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全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持续改善。

……

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省人大委托青海师范大学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工作。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介绍说:“这是我们首次试行引入第三方评估,5月下旬,他们将提交评估研究报告,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支撑和参考,这也是我们执法检查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创新。”

为期7天的执法检查告一段落,但关系人民群众“水杯子”安全的工作不能停。检查组认为,目前全省各地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依然存在着设施设备维护和运行不规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检查组强调,全省地处三江源头,孕育了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等大江大河,是我国主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各地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青海的生态地位等方面来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系统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老百姓的“水杯子”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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