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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强司法部门联动 守护“鱼鸟共生”生态系统

来源:反电鱼联盟 作者:转载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9 16:12:34


6月27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省人民检察院、海北州人民政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共同在海北州刚察县“湟鱼家园”举行“公益检察守护青海湖裸鲤”主题增殖放流活动暨“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北州委书记尼玛卓玛,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玉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哈承科出席活动并为“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玉虎,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宝春等领导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领导,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应邀出席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就如何更加牢固树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公益保护职能;如何以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为桥梁与纽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青海湖裸鲤生态保护模式;如何完善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鉴定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与深度探讨,参观了沙柳河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实验站。在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的精心组织安排下,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共同向沙柳河投放了100万尾青海湖裸鲤鱼苗。

青海湖裸鲤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中唯一的大型野生经济鱼类,在青海湖“鱼鸟共生”生态系统中发挥着独特、核心作用,对确保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青海湖景区管理等相关行政机关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更加自觉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嘱托,不断深化对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潜力在生态”的省情认识,积极探索服务保障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工程的新举措,创新实践推动青海湖裸鲤蕴藏量持续增加的新方法,同心协力全面落实青海“一优两高”战略部署。

(编辑:Ni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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