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视频平台中一段视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视频中,这名男子深夜在青海湖流域用地笼捕捞湟鱼。在11月16日这一天,视频点击量达到6000人次,造成了不良影响。 青海省森林公安局、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民警发现这条视频后,第一时间联合青海省网监支队,在省公安厅大数据分析中心帮助下,确定了该人员的身份信息,发现该视频为一个网名叫“冬哥驾到”的湖北人杨某某所发。11月17日,民警前往湖北省找到了杨某某,杨某某对捕捞湟鱼这一行为供认不讳。 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刑侦科科长陈宝健介绍,我们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拟对他处罚,要求当事人删除该视频,并在该视频网站向社会公开道歉。我们也希望广大群众不要去收购、捕捞、食用湟鱼,以保护我们的资源,让我们的青海湖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湟鱼,学名青海湖裸鲤,在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湟鱼早在多年前已被纳入《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是明令禁止捕捞的鱼类。 相关新闻 兰州街头有人兜售湟鱼被查 11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期,有甘肃籍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贩卖青海湖湟鱼的视频,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根据朋友圈发布的视频,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水上公安局)确定有人在兰州市非法售卖湟鱼。青海省森林公安局、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水上公安局)迅速出动,在兰州警方配合下,在兰州市一家市场将非法贩卖湟鱼嫌疑人崔某抓获,依法没收湟鱼15公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据悉,今年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水上公安局)将采取水陆联合巡查,重点对环湖村社、餐馆、产卵场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巡查密度和频次,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力争从源头遏制偷捕行为;并深入环湖村镇、西宁地区市场、校园、社区、餐馆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检查,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公众参与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作战,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运、销售湟鱼的违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督促环湖州县、西宁市农牧渔政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市场检查,遏制非法贩卖湟鱼案件发生。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