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青海省会城市,西宁积极融入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大力推进“公园城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新模式。那么,西宁自然保护地“家底”如何?记者从市林草局获悉,据调查,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16.23万公顷,占西宁市国土面积的20%以上。 各类自然保护地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最精华、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目前,全市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大通宝库、东峡、黑林河的源头地区,2005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79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4.92%。保护区是西宁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被称为“西宁水塔”。我市还有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为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面积508.7公顷。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分别是大通国家森林公园,面积4747.1公顷;群加国家森林公园,面积5849公顷。省级森林公园4个,分别是东峡省级森林公园,面积2000公顷;西宁湟水省级森林公园,面积311公顷;上五庄省级森林公园,面积31016.6公顷;湟中南朔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310公顷。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大通老爷山、宝库峡、鹞子沟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是9730公顷。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6.23万公顷,占西宁市国土面积的20%以上。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由保护区管理局进行管理,负责保护区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我市自然保护区、国家省级森林公园根据区域范围和面积进行区划分类,同时建立县—林场—村—管护站—护林员五级自然地保护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了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我市通过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严格审核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全力开展森林防火,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等工作,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保护。 西宁市深度融入国家公园省建设,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国家(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为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厚植生态底色、筑牢生态本底。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