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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西宁蓝”行动队八项举措 坚决打好臭氧污染阻击战

来源:西宁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16 20:00:05

随着夏季气温升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优良天数比重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峰值,有效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宁市积极行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强化臭氧污染管控,有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强化涉VOCS和NOX重点污染源监管。对2016—2019年已经完成VOCS治理的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VO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活性炭定期更换,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柴油货车排气监管,积极开展路检检查、停放地抽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4号),严厉打击车辆超标上路行驶和使用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油气回收监管。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正常运行。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或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实施停业整治。

四是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加强对露天焚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生活面源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汽车4S店喷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和露天喷涂行为。加强工地、道路涂装作业监管,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

五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对涉V0Cs排放“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无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防范死灰复燃和企业异地转移现象。

六是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根据市大气办发布的臭氧污染预警信息,督促区县、园区适时采取加大涉VOCs、NOx排放污染源停限产力度、暂停市政、建筑等各类涂装作业、加大道路洒水频次、车辆限行等污染应急应对措施,实现对污染态势的防范和控制。

七是开展VOCS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成立专项执法行动组,对全市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产生VOCs的重点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完善VOCs重点排放企业名单,严厉打击VOCs不收集、不处理、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积极实现VOCs规范收集、规范处理和达标排放。

八是加快推进VOCS治理项目实施。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详查工作,全面核实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情况,加快推进重点固定源排放企业和加油站VOCs在线监控项目的实施,确保早完工、早见效。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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