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评估我省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成效,梳理总结保护管理经验,为全省今后自然保护地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及数据支撑,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了“青海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在遵循生态环境部有关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了具有青海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特点的评估方法和指标,2020年完成的《青海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经两轮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 5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青海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省林业草原规划院、青海师范大学有关专家组成了评审专家组。 与会专家在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后,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详细质询,认为该评估工作具有前瞻性,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较为完善,评估报告内容丰富、条理清晰,评估结论总体合理,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具有可行性和指导性,对其他相关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原则同意《报告》通过评审。同时,与会专家对《报告》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建议对专家意见进一步梳理,合理采纳修改完善后提交。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