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落实河长987名、湖长258名,设立158名‘民间河湖长’‘社会监督员’,聘请792名河道管护员,把市域内65条河流、22座水库、96座涝池、18处万亩灌区等涉水区域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建立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多部门联治、全社会群治的管理保护机制,实现了涉水区域全覆盖。”这是市水务局在市政协召开的高标准推进水污染防治、筑牢湟水河西宁段安全屏障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公布的最新数据。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设立群众“助手”,充分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出一套以政府河湖长制为主体,群众助手为补充的全民治水模式,助推河长制,共建生态文明。 河湖长制的实施有力推动了西宁水环境质量改善。截至目前,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小峡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水质目标,8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河湖水质逐步向好,初步实现了“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近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作为“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已由水利部向全国公示。 “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8万余次,巡河里程7万余公里,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9次,暗查暗访13次,下发督办通知及交办单45件,形成‘督察—整改—通报—销号’闭环式管理,对发现的331件‘四乱’问题完成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专项行动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清除垃圾及固体废弃物5万余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制度体系方面,西宁先后构建了“2+6+N”河湖长制度体系,即以《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西宁市湖长制实施方案》为中心,建立河长制信息、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6项基本制度,围绕工作实际,出台N项制度,包括河长制工作办理制度、河长巡查制度等,形成了有考核、有监督、有追责的管理机制。 有了组织和制度架构,如何让后续落实更加有力?据介绍,西宁将河湖长制管理规定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第一部以河湖长制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使河湖管理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 同时,河道治理由单一治理逐步向深度治理与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转变,开展岸线综合整治,相继实施湟水河干流水生态综合治理及水系景观建设、北川河综合治理、南川河水生态文明建设、湟中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利综合治理工程等,河道水生态质量总体改善。 此外,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与市属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汛期河道安全检查、湟水河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等,湟水母亲河日渐清澈,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