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供图 四十年改革如沐春风,四十年发展波澜壮阔。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时空节点,盘点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史册”上的一个个成就,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应当是绽放于雪域高原上最耀眼的“格桑花”。 从青海实际出发,省委、省政府及时洞察发展大势,不断深化对青海生态价值的再认识,于2015年11月向中央上报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并在随即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2016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至此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花落青海大地。 从试点启动到如今正式步入建设阶段,三个年头如白驹过隙,回望三年来国家公园建设的成效却今非昔比。前不久,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在西宁成立,这是加强三江源国家公园科技支撑力量的有力举措之一; 2018年初,《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正式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步入了试点发展建设阶段,明确至2020年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 再到2017年7月,可可西里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份荣耀不仅是青海生态文明建设载入史册的重大成就,也是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的一笔浓墨重彩; …… 从最初建立省级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到几年后“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再先行先试建设国内首个国家公园,在时代发展的滚滚潮流中,三江源国家公园正逐渐成为美丽中国走向世界的靓丽名片。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建设国家公园的合力 三江源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拥有世界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大面积湿地生态系统,是我国影响范围最大的生态功能区。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在全国甚至全球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高度重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将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作为“天字号”工程, 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6年4月上旬,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部署意见》,确定了8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一年夯实基础工作,两年完成试点任务,五年设立国家公园”的工作目标。 随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动员大会,对试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从启动之初到如今,为了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推进,先后多次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工作推动会、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等,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主持研究各项政策措施及改革方案落地工作,对机构组建、项目经费、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设置、总体规划、条例、管理办法、年度工作任务等,进行集体深入研究讨论,力求符合党中央精神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实际。 其间,注重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共建机制,调动省州县各级积极性,强化相关责任,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合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分工负责、部门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崭新工作局面。 时至今日,三江源国家公园在一项项大胆的创新实践中,先后实施一系列原创性改革,确立了依法、绿色、全民、智慧等九大建园理念,逐步形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规划、制度、标准、生态保护等15个体系,为国家公园建设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理顺管理机构,打破“九龙治水”格局 党中央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目标定位为:把三江源国家公园建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三江源共建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先行区,青藏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和生态文化传承区。 在高寒高海拔、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三江源建设国家公园,这是一种全新体制的探索,在全国尚属首次,也无经验可循,必须要以改革勇气果敢担当,用积极的行动和作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好经验。 为了打破多头管理的“九龙治水”局面,几年来,我省按照“坚持优化整合、统一规范,不作行政区划调整,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组建管理实体,行使主体管理职责”的原则,突破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2016年6月组建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9月26日获中央编办正式批复; 合理划分管理局系统与州县政府的管理职责,组建了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3个园区管委会,明确权责关系,两者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服务于生态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的管理体制弊端。 如今总面积为12.31万平方公里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内,“一区三园”的总体格局已经形成,占到了三江源总面积的31.16%。 为实现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还将原来分散在林业、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牧等部门的生态保护管理职责划归到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和3个园区管委会;将原来县级政府所属的森林公安、国土执法、环境执法、草原监理、渔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责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了3个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实行集中统一综合执法。 并整合林业站、草原工作站、水土保持站、湿地保护站等,设立生态保护站,同时在国家公园范围内的12个乡镇政府挂保护管理站牌子,增加国家公园相关管理职责。 同时,对3个园区所涉及的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进行大部门制改革,精简政府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0个左右精简为15个,确保园区管委会高效统一进行生态保护管理,彻底打破了“九龙治水”格局,解决了管理执法“碎片化”问题。 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有效实现途径,根据《三江源国家公园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组建成立了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和管理分局,为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和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奠定了体制基础。 健全制度法规体系,构筑建设国家公园的长效机制 2017年8月1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施行,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迈开了依法建园步伐。 不仅如此,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生态保护司法合作机制,成立了玉树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组建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建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2018年年初,国家正式对外公布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规划,为其它国家公园规划编制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从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到《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将向时代作出最强音的答复。至2020年,国家公园体制将全面建立,法规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管理运行顺畅,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到2025年,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趋于完善,管理运行有序高效;到2035年,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政管理范围与生态系统相协调,实现对三大江河源头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保护,建成现代化国家公园,成为我国国家公园的典范。 根据《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我省编制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规划、管理规划、社区发展与基础设施规划、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规划、产业发展和特许经营规划,目前已经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先后制定印发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科研科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特许经营、预算管理、项目投资、社会捐赠、志愿者管理、访客管理、国际合作交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功能分区管控办法等12个管理办法。 同时,编制发布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南》,明确了当前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名词定义、执行标准和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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