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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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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 青海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韩萍 安娜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11 08:00:13

“结合青海实际,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服务美丽青海建设’‘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服务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专项检察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蒙永山在谈到青海检察院工作情况时如是说。

健全机制增强合力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具有无可替代的生态地位。青海检察工作各项部署、具体实践中无不体现着“生态保护第一”的战略决策。

这些举措包括:出台《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意见措施;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公益诉讼案件一律实行属地管辖,确保诉至法院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得到及时公正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青海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规定》等制度,构建各部门之间的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推动一体化办案,各市州检察院成立领导小组,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与青海省林业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联合会签《关于省祁连山保护区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为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疏通案源渠道提供制度保障。

蒙永山说,两年来,青海检察机关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7件,立案467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40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8件,诉前公告7件,起诉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9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累计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303.35亩,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374.93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27.086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4069.822亩。

因地制宜开展监督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青海检察机关探索出一条结合地域、人口实际的青海模式公益诉讼办案理念,为实现公益诉讼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服务和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保护为主线,青海检察机关开展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美丽青海’建设”专项活动。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持续用力,实现调查资源的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打造“生态检察”品牌。西宁市检察院召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暨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推进会。海东市检察院对全市公益诉讼线索进行逐条评估讨论。玉树州检察院制定《巡回办案、以案代训、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工作方案》。海南州检察院举办首届“生态检察”论坛及为期3天的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培训班。海北州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海北)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黄南州检察院组织印发《黄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多元方式提升实效

海东市化隆县检察院针对黄河沿线部分农家院将餐饮废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黄河造成水质污染及河道滥采乱挖砂石料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集中整治后,对污染严重的两家餐饮个体户分别予以罚款或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对采砂厂及非法经营砖厂进行整治,有效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青海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坚决依法打击,重点对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等11个自然保护区中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大线索摸排和查办力度,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实效。

蒙永山说,青海检察机关将以多元化、多渠道的工作方法,继续完善“低成本、高效益、多样化”公益诉讼定损索赔新机制,在更多领域构建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2019年将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环青海湖地区、河湟地区、柴达木地区“五大生态板块”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自觉践行和充实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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