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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废“快筛”出炉:过半垃圾集中在10%海岸线上(2)

来源:环境资讯中心 作者:孙文临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22 17:46:16

每公里海岸垃圾是日本的2.4倍  绿色和平:管辖单位各自为政 

此外,颜宁也提到,调查发现有65%垃圾聚集在朝北的海岸上,包含西北跟东北的海岸,而全台面北的海岸虽只有5%,却占了20%垃圾量。“景点愈近愈容易发现塑料袋、渔港愈近愈容易发现渔业废弃物。”他说,除了提供现状的海废热点之外,也希望能给政府作为清理海岸垃圾的参考。

颜宁也提到,目前不少单位购置净滩机具,但事实上机械净滩效率并不比人力来得高,且若考量到海岸生态系的健康,应以人力为主,机械为辅。“事实上,更重要的应该是建立一个整合海岸废弃物清理的中央主管机关,且编列常态性的海岸清理经费。”他以全台海岸最脏的新北市为例,光是“北海岸”就有新北市环保局、北海岸与观音山国家风景区管理处、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农委会林务局、东北角暨宜兰国家风景区管理处等众多管辖单位。

“我们去电询问各单位编列的清洁预算,经常是包在某些观光活动,或者是台风、暴雨等项目的下面,并没有针对海岸清理编列相关预算。”颜宁认为,这可能会让海岸清理的效率不彰,各单位清洁范畴与频率无法相互搭配。“其实清理一次所需要的经费不需要很多,但需要掌握垃圾累积时间,抓准有效清理计划。”他指出,日本2010年将《海洋垃圾对策推进法》的子法订好后,全台湾30个地方政府都须完整制订各区域的海废处理、回收和预防计划,“2016日本就编列了是31亿日圆来处理海洋废弃物的状况”。

“韩国2014制订《海洋环境管理法》强化保丽龙管理,让保丽龙回收率从2009年的29%提升到2018年的80%,让韩国海岸线海废量显著下降。”颜宁指出,台湾虽有《海洋污染防治法》,但主要是针对海上污染的紧急应变措施,应进一步针对海废拟定海洋废弃物管理办法与海岸废弃物污染标准,同时依污染程度订定清除策略,优先清理海废热点,维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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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50%的海岸垃圾集中再10%的海岸线上。绿色和平提供

海保署:只负责清运海漂垃圾 环保署:海岸垃圾应由各机关与地方环保局清运

对此,环保署环管处表示,台湾的海岸确实分属很多不同的管理单位,风景特定区属于交通部,国家公园范畴属于内政部、海岸管制区属于海巡署、海堤河堤则属于经济部水利署,地方环保局也会协助清理海岸垃圾,“理论上是各单位需要清理海岸垃圾,使用的人本来就需要负起管理维护的责任,总不能用完只叫环保单位去清,管理维护也包含了海岸垃圾的清理。”

环管处林科长指出,不管是跨部门的合作、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公私协力的净滩活动都是希望维护海洋的整洁。“海岸垃圾是大家的责任,我们主要是协助办理净滩活动,并建立海废平台研拟源头减量与防治垃圾进入海洋的方法。”他说,目前海污法的主管机关已经移交给海保署,未来若要订定污染标准或管理办法应该也是由海保署来进行。

海保署则说,目前海洋环境管理的业务,主要是针对海漂垃圾及海底垃圾等污染做防治,若垃圾上到海岸则得交由其他单位来清运。海保署海洋环境管理组专门委员李筱霞说,虽然编制上海岸属于环保署、海洋属于海保署,但两个部门会透过海废平台来合作,2019年上半年度净滩及海洋污染防治就合计清运了2469吨的海洋垃圾,其中有近八成都是净滩的成果。“渔网等渔业废弃物其实是很头痛的问题。”他说,《海污法》目前已经完全转移到海保署的业务范畴,但目前并没有针对海废编列预算或专门法条,每年只能从4000万的海洋污染防治经费去拨款补助地方政府执行海洋废弃物的清运。

海保署表示,感谢民间团体分享快筛调查结果,未来会将相关建议纳入后续政策评估之参考及加强多方合作,将参考国际规范,研拟相关法规。并持续关注各界监测调查结果,逐步建立长期海洋废弃物调查方法与基本资料。针对绿色和平公布的海废热点区域,海保署则说,未来将进行监测,针对热点区域加强补助清除海漂(底)垃圾。

另外,《海岸管理法》中虽然有明订主管机关得成立海岸管理基金进行海岸环境清理与维护。然而,主管机关内政部营建署则说,因目前政府财源有限,无成立相关基金的规划,目前《海岸管理法》较着重在保护区的划设,海洋废弃物等污染得回到《海污法》的管理范畴。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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