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台湾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台中市工业区塑料瓶大厂偷排废气被抓:追缴空污费1.2亿 法办19人

来源:环境资讯中心 作者:彭瑞祥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0-08 15:06:57

台中工业区一家塑料瓶大厂遭查获偷排废气,不仅如此,深度稽查之下,还遭查出长期短报排放量与短缴空污费;全案最近由台中地检署侦办,共计起诉19人,台中环保局也依据查扣资料追缴空污费1.2亿,得不偿失。

48840573932_de1ba20c15_b.jpg

稽查人员以科学仪器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形。环保署提供。

环保署、台中市环保局联合发布新闻稿指出,两机构会同台中地检署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等单位,共同查获台中工业区内塑料瓶大厂违规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以及蓄意短缴空污费,不仅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并涉犯行政刑罚规定,全案经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以犯空气污染防制法业务登载、申报不实及刑法诈欺得利等罪嫌,将19名业者提起公诉,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48840032628_44ea7580db_b.jpg

检察官勘验污染物监测讯息。环保署提供。

环保署表示,此次稽查是与环保局联手运用高科技仪器,并使用建置完成的“空气监测物联网系统”,经长期搜证及资料分析后,掌握该塑料瓶大厂违法排放。

其后,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周佩莹指挥2018年9月11日展开检警环联合查缉行动,查获该家业者为节省操作成本,蓄意以“不开启空污防制设施”、“调控空污防制设备操作时间或应付稽查时才开启”、“调整废气流向将废气未经处理即迳排放于大气中”等重大违规行为,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3条第1项及第24条第4项等规定,依法裁处2000万元罚款。

环保署查核时调阅相关资料,还发现该公司明显短缴空污费,刻意短报制程原物料使用量及不实核算削减量,除犯修法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47条不实申报行政刑罚规定由台中地检署侦办外,并由台中市政府环保局依据所查扣资料,追缴5年内漏缴空污费新台币1亿2,586余万元。

48840573982_8480b0a28e_b.jpg

稽查人员以火焰离子化侦测器(FID)量测排放管道VOC浓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环保署呼吁,违反空污防制法情节重大者,依2018年8月1日新修正的规定,最高可处罚款2,000万元,另厂商、事业场所负责人或监督策划人员,涉犯刑罚规定者,也逃刑责制裁,请业者勿以身试法,贪小失大。

(编辑:Nicola)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