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园厂16日下午轻油裂解程序(M33制程)因供料阻塞,导致压缩机震荡跳俥,该制程内气体排放至燃烧塔,因燃烧不完全而排放黑烟,高雄市环保局依违反空污法32条第1项第1款告发裁处150万。 高雄市环保局驻工业区稽查人员16日17时25分接获中油林园厂废气燃烧塔(Flare)排烧,经查系该厂轻油裂解程序(M33),17时08分原供应储槽因增加其他石油脑储槽,其供料滤网阻塞,造成压缩机振荡导致跳俥,故将制程内裂解气体排至废气燃烧塔(A202)燃烧处理,但因燃烧不完全,产生明显粒状污染物(黑烟)散布于空气中。 中油林园厂跳俥,燃烧塔冒黑烟。(记者蔡清华翻摄) 环保局稽查员进驻侦测空污。(记者蔡清华翻摄) 环保局目前进厂稽查及严密控管中,监控周边环境测值均属正常,后续将持续进行该厂周边环境监控直到该厂正常操作。 环保局表示,为加强林园工业区及临海工业区的稽查,特立项目进驻管制,要求业者平日应落实污染防制设备之操作,以维护空气质量,防范污染情事发生,而中油林园厂已设置多年,更应加强检修及平时之维护保养,避免排放或逸散空气污染物于空气中,增加高雄地区的污染负荷。 (编辑:Fra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