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环保局近日接获民众通报双北交界的大坑溪有油污,25日于南港区旧庄街二段巷弄追查到是一辆一中卫生清洁社水肥业者的7.4吨槽车造成,并依水污染防治法处业者3万到300万元罚款,另依废弃物清理法将撤销业者丙级废弃物清除许可证。 环保局24日接获民众通报大坑溪有油污派员调查,但因天色昏暗无法辨识,今早再次从宜兴街与大坑街口沿大坑溪往上游调查,在南港区旧庄街二段巷弄发现一中卫生清洁社槽车的附属输送管线有油渍残留,现场也有清洗油污痕迹,邻近的大坑溪河面、河岸旁植物及河床低浅处也都有油污油渍残留,业者则坦承有清洗油污。 环保局水质病媒管制科长陈浩一表示,除追查到污染者,同时也启动双北合作机制通报新北市环保局,并确保河川环境质量,立刻动员30名人力在大坑溪宜兴桥下紧急应变设置拦污索,下游河面也布设索状吸油棉,借此拦阻油污往下游扩散。 陈浩一指出,一中卫生清洁社持丙级废弃物清除许可证,依规定只能清理化粪池等项目,但却到新北市树林区违规替工厂抽取工业废油,还在大坑溪旁清洗槽车污染大坑溪水源,因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可处3万到300万元罚款,也将会依废弃物清理法及公民营清除处理办法,撤销业者丙级废弃物清除许可证。 陈浩一说,因业者污染大坑溪后无法立即改善,市府派人力介入清理与防止油污扩散的费用,也将向业者求偿,少说也有数十万元。 (编辑:Frank) |